2005年5月2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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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赣联手法律援助
为一级伤残的江西汉子争赔偿
本报记者 陈卓

  江西女子周细姑做梦也没有想到,丈夫在异乡金华打工时出了车祸,家塌了,钱用完了,而她居然还能在异乡打赢官司,赔到一笔她这辈子都没想过的巨款——27万元。周细姑眼里的“贵人”就是家乡和金华两地的法律援助中心。
    
  抛锚修车 祸致一级伤残
  去年9月的一天,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来了一批让工作人员意想不到的客人:江西省吉安县司法局副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及同行的一位女子。这位女子就是周细姑,她的丈夫朱贱根去年3月9日凌晨出了车祸,身受重伤,但对方支付了1万元医疗费后,就不肯再付了。事故的发生地就在金华境内。
  那天在杭金衢高速公路通往衢州方向的路上,朱贱根驾驶的车右前轮炸胎,抛锚了,他就把车停在了主车道和硬路肩之间。这时,聂某驾驶一辆江西牌照的挂车从萧山开往江西上高,到了朱贱根车抛锚的地方,与朱贱根的车刮擦,结果朱贱根受了伤。
  这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是聂某“发现前方情况后,没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致事故发生……”;而朱贱根“车辆发生故障后占用行车道停车,且未按规定在车辆后方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致事故发生,……也是造成事故的一方面原因,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也就是说,两人应各自承担50%的责任。
  朱贱根受伤后先是在金华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了24天,这期间需要两人护理,花去医疗费43000多元。之后,朱贱根又先后到江西吉水县人民医院和金华市人民医院治疗。
  去年8月,经交警部门伤残评定,朱贱根因骨折、脱位截瘫、大小便失禁、肌肉萎缩等,定为一级伤残。
  可是,在治疗期间,朱贱根只从聂某的车主周某那儿拿到了1万元钱。
  两地联手 援助困难家庭
  “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和当事人的确在经济上都非常紧张。”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曹九利说,“那天他们只住一个晚上,便要求帮忙找便宜的旅馆,结果4位工作人员住了间三四十元一晚的房,而周细姑为了节省开支,则在他们开来的车里过了一夜。”
  周细姑的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父母,下有两个孩子,而周细姑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丈夫受伤后,家庭经济陷入了极度困难。朱贱根生活严重不能自理,不仅要继续治疗,还需要有专人照顾。而此时,他们与事故另一方当事人周某的交涉也陷入了僵局,百般无奈之下,周细姑敲开了周某所在地的吉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的门。
  吉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分析了这起案件后,认为如果要打官司,事故发生地是在金华,被告方在江西吉安县,按照法院管辖的有关规定,原告可以选择在金华起诉,也可以在江西起诉。援助中心的律师经过慎重考虑,认为在金华起诉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于是便带着周细姑远赴金华求助。
  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这批特殊的客人,虽然这个案子中没有涉及到一个浙江人,但他们还是毫不犹豫地决定与吉安县法律援助中心联手为周细姑家讨说法。两地援助机构认真探讨了这起案子,最后选择由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代理起诉,吉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取证方面给予配合。
  据理力争 从1万到27万
  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把这起案子指派给了浙江双龙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涛办理。
  “在整个案件的办理中,我一直关注着朱贱根的病情,这不仅因为同情他的悲惨遭遇,也因为这是为朱贱根讨说法、索取赔偿的重要依据。”汪涛说。后来在法庭上,朱贱根的后续治疗和专人照顾费用成为双方辩论的焦点之一。“我咨询了医生,因为朱贱根是一级伤残,所以他现在生的褥疮,很可能会一直伴随着他,无法根除。”汪涛在开庭前的取证工作做得很细。
  在开庭时,汪涛认为,由于朱贱根已经完全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请求法院在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外,再赔偿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被扶养人(包括父、母、子、女)生活费、残疾用具费用等。
  但被告对康复费用清单等提出异议,认为不应该计算在医疗费用里,后续治疗费计算时间也长短不明确。
  法院认定了法医的鉴定结果,即朱贱根损伤所引起的双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没有明显的好转,日常生活需要有人照顾,“属大部分护理依赖,护理人数为一人,护理期限不超过30年”。法院还认定,“后续治疗可控制在每月900元左右”。
  被告周某也就此提起了反诉,认为朱贱根“占用行车道停车”,“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由此造成他的车辆受损,应负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由被告周某赔偿朱贱根55万余元的损失的50%计27万余元(包括已支付的1万元),由朱贱根赔偿周某车损修理费等3000余元的一半。
  跨省诉讼 合作初获成功
  现在,在金华执行的款项已经到位,除去诉讼费、鉴定费等,周细姑拿到了3万多元,余下的执行款已经委托江西当地法院执行。据了解,出车祸的那辆车已经保了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所以金华法律援助中心对朱贱根在江西拿到余下的赔偿款很有信心。
  汪涛律师认为,如果这笔款项执行顺利,朱贱根一家还可以考虑打下一场官司——当时法院认为,朱贱根有父母和子女需要扶养,但赔偿权利主体应是朱贱根的父母、子女而不是朱贱根,所以法院没有支持诉状中的扶养费用请求。“这可以让这家人争取到更多的赔偿。”
  据曹九利主任介绍,像这样两地法律援助中心联手为伤残者讨说法,还是第一次。
  周细姑在金华打官司期间,由于住不起旅馆一直睡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办公室。官司赢了,一部分钱拿到了,她感动得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家庭的困境让她无法拿钱去制作一面锦旗,她唯有质朴地含泪鞠躬再鞠躬……